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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5家示范区!临海占1家!
临海这个示范区上榜▼
《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》共分七章十六条,在规定商业秘密范围和一般要求的基础上,特别是突出规定了商业秘密事项管理、企业自主保护、商业秘密维权等相关内容,详细列明了定密、隐密、解密、销毁四大事项;从人员管理、涉密信息管理、涉密区域管理、商务活动管理、检查和改进五方面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管理;同时从应急处置、证据收集、维权途径等三个方面强化权利保护。
早在2004年,浙江就开始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工作。三年前,浙江实施商业秘密保护“十区百县千企”示范工程启动,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创建,截至目前,全省已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近千个,其中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7个、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(点)153个,市级示范基地834个,商业秘密保护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。
为总结推广浙江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经验,特别是总结提升“十区百县千企”示范工程和杭州余杭区、台州临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探索实践,省市场监管局适时启动了商业秘密保护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,作为2020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,将近年来浙江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成熟的、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炼升华为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工作规则,惠及服务浙江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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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》
还有以下几个特点
通用性
凡是涉及商业秘密的主体,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,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。
实用性
相关单位,只要能按照这个标准的要求,建立并执行相关的制度,完善保护措施,就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,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服务性
《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》省级地方标准在指导相关单位建立管理制度的同时,也规定了园区、特色小镇、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协同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。
来 源:浙江发布
编 辑:汪璐霞
监 制:牟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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